隱私權政策
Privacy
0
隱私權政策
Privacy

hk.pegavision.com 為晶碩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與合作夥伴香港面子集團 Face Group Limited(以下稱「晶碩」)所擁有,在您進入本網站、透過本網站使用或提供個人或其他資料前,請仔細閱讀本私隱政策,本網站主意供香港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使用。晶碩非常重視及尊重個人資料之私隱保護,承諾會按照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有關條文及其載有之保障個人資料原則處理所有個人資料。

當您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經詳細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晶碩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是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修改後的服務條款內容將公布於香港晶碩試營運官方網站 hk.pegavision.com,此私隱政策修訂一經網上發布,即表示所有新修訂的內容即時生效,並不會個別通知,因此建議您隨時注意了解本服務條款之任何修改或變更。若您於本服務條款修改或是變更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視為您已經閱讀、了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的修改與變更。如不同意本服務條款的任何內容變更或修改,您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若您為未滿十六歲之未成年人,應於您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或變更後,方得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您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或變更。


一、晶碩之友的權利與義務

為了使用本服務,您須同意以下事項:

  • 於首次使用本服務前,您須先至眼鏡行經過專業人員之驗光服務確認處方度數,您不得以第三人之名義註冊,不可重複註冊,亦不可提供自己之帳號、密碼供他人使用。
  • 晶碩之友應提供註冊或交易流程中所需之資料,並擔保提供之資料都是正確且即時的資料。如資料事後有變更,晶碩之友應負責主動更新資料。如有更改處方度數之必要,請來信至晶碩客服信箱 service@pegavision.com,將有專人會為您服務,經確認後始得更改。
  • 晶碩僅販售晶碩之友本人驗光確認度數之特定商品(以下簡稱「本商品」)予晶碩之友,不接受販售非本人度數的商品。
  • 晶碩之友使用本服務時,務必確認手機號碼之正確性,並保持手機通話暢通,以利晶碩人員聯繫處理。



二、個資蒐集

晶碩之友的個人資料為晶碩管理,為了確保晶碩之友個人資料、隱私及消費者權益之保護,謹依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告知以下事項:

  • 蒐集目的
    晶碩蒐集晶碩之友的個人資料目的在於進行行銷業務、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晶碩將藉由加入晶碩之友過程、交易過程及本服務提供的過程來蒐集個人資料。
  •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1) 晶碩蒐集之個人資料包括:
辨識個人者。(例如:姓名、職稱、住址、工作地址、電話號碼、行動電話、官方網站申請之帳號、通訊及戶籍地址、電子郵遞地址、提供網路身分認證或申辦查詢服務之紀錄及其他任何可辨識使用者本人之資料等。)
個人描述。(例如: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國籍等。)
健康紀錄。(例如:裸視視力、矯正視力、及其他與隱形眼鏡配戴相關之健康紀錄等。)
生活格調。(例如:使用產品之種類、使用本服務之紀錄、及其他晶碩之友的消費紀錄及模式等。)
(2) 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自當事人註冊成為晶碩之友時起至當事人要求停止使用或晶碩停止提供服務之日為止。
地區:將使用於香港地區。
使用方式:晶碩之友的個人資料蒐集除將用於晶碩之會員管理、客戶管理,亦會在晶碩提供本服務時用於辨識身分、物流服務及廣宣行銷。

  • 晶碩之友就個人資料的權利
    晶碩所蒐集個人資料之當事人,依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得對晶碩行使以下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晶碩之友如欲行使上述權利,請與晶碩客服人員聯絡,請將您的要求發電郵至晶碩光學客服信箱 service@pegavision.com,我們將盡快於合理時間內處理您的要求,但依各該服務之性質及條件,如拒絕提供加入晶碩之友所需之必要資料,將可能導致無法享受完整服務或無法行使該項服務。

  • 個人資料的保護
    對於晶碩之友所提供的個人資料,除了晶碩之友可能涉及違法、侵權、違反本服務條款、或已經本人同意之外,晶碩不會將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 
    但在下列情況下,晶碩可能會查看或提供晶碩之友的個人資料或相關電信資料給有關政府機關,或主張其權利受侵害並提出適當證明之第三人:
    (1) 依法令規定、或依司法機關或其他相關政府機關的命令。
    (2) 晶碩之友涉及違反法令、侵害第三人權益或違反本服務條款。
    (3) 為本服務系統之安全或晶碩之合法權益。
    (4) 為保護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5) 為維護本服務系統的正常運作。



三、「香港晶碩試營運網站線上購物」服務

晶碩之友得透過本服務要求配送本商品至指定地點,由晶碩提供本商品之配送服務,退換貨需於到貨後7天內辦理,逾期恕不受理。提醒您,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保持商品本體、內外包裝、贈品、原廠包裝及所有隨附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換貨前須先和晶碩客服聯繫,並提供訂單號碼、詳細商品情況及有關證明,我們會回覆並通知詳細換貨處理程序,當收到退回的商品並確認商品狀態無誤(包括外包裝、說明書、商品等完好無損),會再次聯絡您完成換貨程序。
換貨地址:香港新界沙田火炭禾盛街10-16號海輝工業中心8樓8室
消費者服務電話:(852) 2648-3392
晶碩客服信箱:service@pegavision.com

晶碩之友若於使用本服務後無故要求換貨或取消配送、或有任何不合理行為造成晶碩作業上之困擾或損害之行為,晶碩得視情況採取拒絕配送、拒絕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或取消晶碩之友資格辦理。


四、資料安全

  • 晶碩在進行本服務時,系統將自動紀錄各種電子資訊,為了維護交易資料安全,晶碩之友必須擔保於進行本服務過程中留存的所有資料均為完整、正確、與當時情況相符,如果事後有變更,會員應即時通知晶碩。
  •  在完成晶碩之友註冊程序後,晶碩之友將取得特定之會員帳號及密碼。晶碩之友應自行負責維持帳號及密碼之機密性。任何依照規定方法輸入帳號及密碼與登入資料一致時,無論是否為本人親自輸入,皆推定為晶碩之友本人使用,應自行負責。任何帳號及密碼遭盜用、不當使用或其他晶碩無法判定非為本人親自使用之情況,因此所致之損害,除證明確係可歸責於晶碩之事由所致者外,晶碩不負任何責任。
  • 晶碩之友帳號、密碼及相關權益僅供晶碩之友個人使用及享用,晶碩之友不得出借、轉讓或與他人共同使用。晶碩之友於每次使用後應確實登出,以防他人盜用,若晶碩之友發現其帳號或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應立即通知晶碩消費者服務電話(852) 2648-3392客服,晶碩於收到疑似或確有帳號遭盜用或不當使用之情事時,晶碩有權不經通知,逕行暫停該帳號使用並為其他後續處理。
     


五、系統安全

本服務系統具有符合一般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但晶碩不以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擔保晶碩之友使用本服務系統時,所上載或傳輸的資料皆被正常顯示或處理,亦不擔保資料傳輸的正確性;如發現本服務系統有錯誤或疏失,應立即通知晶碩。

晶碩之友瞭解並同意,晶碩在下列情形,可能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且因此所生之任何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給付遲延、資料遺失或錯誤等,晶碩皆不負責任:
(1) 對本服務系統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
(2) 使用者有違反法令、侵害第三人權益、或違反本服務條款之情形。
(3) 因合作廠商、電信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或失靈、或其他第三人所為操作上之疏失。
(4) 天災、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非晶碩得控制或不可歸責於晶碩之事由所導致本服務之暫停或中斷。

您在電子傳輸資訊時,您已同意我們隱私權政策。因為從此站發送電子郵件可能不安全,您必須決定什麼資訊可以用電子郵件發送給我們,聯絡我們。
對於晶碩的隱私權政策及資訊使用,如有任何問題與建議,請聯繫我們:
消費者服務電話:(852) 2648-3392
晶碩客服信箱:service@pegavision.com


六、知識產權

晶碩為執行本服務所提供之連結網站之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著作、檔案、資訊、網站之架構、頁面設計、畫面、或內容安排,均由晶碩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營業秘密等,任何人均不得逕自修改、重製、改作、散布、發行、公開展示、公開播送、進行還原工程、反向編譯或為任何不合於本服務條款目的之使用。如有任何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應對晶碩負擔相關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若晶碩之友涉及任何前述侵權之情事,晶碩有權不經事先通知,逕行終止或解除該晶碩之友帳號,並拒絕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對於晶碩之友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之資料,晶碩之友同意晶碩得於合理範圍內蒐集、處理、儲存、傳遞及使用該些資料,藉以提供本服務、作成會員統計資料、進行相關調查研究,或為其他之合法使用。除非本服務條款另有規定,任何資料一經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予晶碩時,視為晶碩之友已允許晶碩得無條件使用、修改、重製、改作、散布、發行、公開展示、公開播送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予他人,晶碩之友對此絕無異議。晶碩之友並應保證其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之資料絕無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晶碩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七、擔保責任

晶碩之友承諾並保證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保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須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晶碩之友承諾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利或為任何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 傳送任何違反中華民國技術資料輸出等相關法令之郵件、檔案或資料。
(2) 刊載、發送、傳輸或儲存任何誹謗或妨害他人名譽或商譽、詐欺、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賭博、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或資料。
(3) 侵害或毀損晶碩或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4) 在未經授權下進入本服務系統或與系統有關之網路,或冒用他人帳號,或偽造寄件人辨識資料傳送郵件。
(5) 未經同意擅自摘錄或使用本服務內任何資料庫內容的全部或一部。
(6) 刊載、傳輸、散佈或儲存電腦病毒,或其他任何足以破壞或干擾電腦系統或資料的程式或訊息。
(7) 從事未經晶碩授權之商業行為。
(8) 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或未經晶碩許可之多層次傳銷訊息及廣告。
(9) 對本服務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產生困擾、不悅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之行為。
(10) 其他不符本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或晶碩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八、免責條款

本服務提供之各項功能,均依該功能當時之現況提供使用,晶碩對於其效能、速度、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正確性等,皆不負擔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
晶碩不保證本服務之網頁、伺服器、網域等所傳送之電子郵件或其內容不含有電腦病毒等有害物,亦不保證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傳輸儲存均正確無誤不斷線,如因郵件、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任何損害,晶碩皆不負責任。
本服務之網頁可能包含許多連結,該些連結網站或網頁上的郵件、檔案及資訊,皆由該連結網站所提供,晶碩對於其內容的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正確性等,皆不負擔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


九、終止本服務

基於公司運作及經營考量,晶碩保留隨時停止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除退還已收取而未使用之費用外,晶碩不因此對晶碩之友負賠償或補償之責任。
如晶碩之友違反本服務條款,晶碩得逕行終止該晶碩之友之帳號,並暫時停止或終止提供服務,且不因此對晶碩之友負任何賠償或補償。


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服務條款之解釋及適用,以及與本服務條款有關或晶碩之友與晶碩之間因交易行為而生之任何爭議,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若法律對於管轄法院另有強制規定者,從其規定。
本服務條款如有修改,會公告在此,請定期閱讀。
本服務條款最新修改2018年01月15日